夫信貸100萬借朋友買房!妻被瞞2年崩潰:我們自己都沒房...

樂享網 2023-01-23

    一名網友在臉書「靠北婚姻2.0」發文表示:
    「我發現老公有信貸催款簡訊,
    他說他用自己的信貸借自以為的兄弟買房子,
    跟我說100萬分三筆借出,實際我不知道,

    現在才知道他隱瞞我兩年多了,
    目前到底背債多少也不曉得」

    該網友生氣表示:
    「我很生氣,也思考離婚的事情,
    我們有孩子車子,但是沒有房子,
    他怎麽可以就這樣借人家買房?
    還沒有借條,他說對方認識很久,
    一定會還的,但誰知道?
    我要借款證明的相關文件都沒有,
    他拿不出來,所以我猜金額可能更大筆吧」

    該網友心酸表示:

    「要不是我發現,他這輩子也不會說,
    他說如果沒被發現,就這樣過了,
    我真的不喜歡跟一個不坦承的人在一起,
    不坦承的人就形同陌生人,
    夫妻間要的是信任,
    我所有的信任跟安全感在這一次直接歸零」

    其他網友紛紛支持她離婚並留言
    「這種情況很心累啊,可是還有更累的,
    就是到後面變成妳要幫忙繳,
    就因為是夫妻,
    倒不如一個人帶著孩子還比較好」

    「自己的家庭都沒有買房子還借給別人買,
    真的太可笑了」、

    「說實在的結了婚夫妻財產都算在一起的,
    他這樣很不尊重這個家,超自私」。

    夫妻之一方若欠債過多,
    對他方會有什麼影響?

    離婚時,有需要替他方償還債務嗎?

    (一)夫妻財產各自管理、負擔

    民法第1005條規定:
    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,
   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,
    以法定財產制,為其夫妻財產制。

    民法第1018條規定:
    夫或妻各自管理、使用、收益及處分其財產。

    民法第1023條規定:
    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。
    夫妻之一方以自己財產清償他方之債務時,
    雖於婚姻關係存續中,亦得請求償還。

    由此可知,夫妻若未以契約約定財產制,
    則法律幫忙預設「法定財產制」,
    而法定財產制之夫妻對於
    各自的財產和債務,
    其實都是 各自管理、處分及負擔
    因此一方配偶若欠債,
    原則上 不會需要他方來償還
    且若一方配偶在婚姻關係
    存續期間替他方還債,
    可以依法請求償還。

    (二)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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